Article 6

In force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招聘人才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强行要求用人单位接收其推荐的人员;不得干扰用人单位的正常招聘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