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的,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资金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的,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关系、经营管理权限以及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合伙人在合同中约定。
有限合伙的登记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