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改革创新,有关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的有关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听证会上的主要意见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