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Article 1In force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和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