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剧毒、高毒农药,是指农药登记毒性为剧毒、高毒的农药单剂及其复配制剂。

剧毒、高毒农药品种,按照国家公布的禁用、限用农药名录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