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教育等部门应当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教育计划。

本市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