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实行社会信用联合奖惩清单制度。市社会信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负责组织编制社会信用联合奖惩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社会信用联合奖惩清单应当包括实施主体、依据、条件、对象、期限、具体措施等。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