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目的;

(二)捐赠组织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材料;

(三)捐赠使用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