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土壤污染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