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古淮河饮用水源地划分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准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古淮河饮用水取水口上游一千米至下游五百米水域,及其两岸迎水坡坡顶外延一百米范围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二千米、下延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二千米、下延一千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
古淮河饮用水源地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