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以下规定:

(一)言行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得体;

(二)等候服务,依次排队;

(三)在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服从现场管理;

(四)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五)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噪声值不得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Local Regulations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