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序发展。

各县(市、区)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合理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