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

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的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布局和生态环境整体风格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