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色文化遗址的宣传推介、陈列展示。

鼓励利用红色文化遗址及其研究成果,宣传红色文化遗址历史价值。

Local Regulations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