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红色文化研究,整理、编纂和出版红色文化相关资料,挖掘红色文化的内涵和历史价值。

Local Regulations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