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新建房屋,建造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新建房屋已经预售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初始登记申请应当在房屋竣工之日起90日内提出。

房屋预售人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协助预购人同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