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妇女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开展妇女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妇女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妇女就业举办适合妇女特点的实用技能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有计划地对女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重视培养女性专业人才,在评审科研项目、派出学习深造和安排继续教育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女性。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