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编制本市各种地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编制者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

(二)以标准画法图作为地理底图,并使用标准地名;

(三)准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

(四)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