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企业工会承担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下列组织工作:

(一)组织职工培训、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企业民主管理知识,增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意识,提高职工民主管理素质和议事能力;

(二)组织选举或者推举职工代表、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三)负责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民主管理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组织职工督促检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民主管理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五)组织职工对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评议和监督;

(六)承担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