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在竣工后五年内不准挖掘。因地下管线事故进行紧急抢修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其他原因确需挖掘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冬季不准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