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财经工作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否执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或者部分变更方案;
(三)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四)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完成情况;
(五)上级专项拨款、补助款项和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情况;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对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时,可以邀请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有关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听取自治区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汇报,或者作专题调查。
财经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后,应当及时提出决算草案审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