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在旧址重点保护区内,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二)搭建棚子、板房等破坏旧址历史风貌的设施;

(三)安装或者使用可能危及旧址安全的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