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中小学校学生的体质监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配合体育行政部门开展体质监测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