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公园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配套设施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不得破坏公园景观及各类设施,不得影响游人游览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