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和校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当同时安装车载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功能完好、有效使用、数据完整。
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自主选购、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共享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