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地下空间规划,按照整体规划、分层利用、综合开发、公共利益优先、轨道交通引领的原则,优先安排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建设、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审批手续。鼓励地铁站点周边范围内地下公共通行系统设施的互连互通。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单独办理规划许可,分层开发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分层办理规划许可。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