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Amended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用应急程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按照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除外:
(一)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
(七)其它需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Local Regulations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