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湿地,应当建立保护区:

(一)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或者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生态系统;

(二)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高度聚集;

(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

(四)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