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