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水文测站应当根据水文测验技术标准,分别在测验河段的上下游划定保护区,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河段保护区上下界处设立地面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和擅自移动水文测报设施,不得进行危害和影响水文测报的活动。
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或者改建水文测报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迁移或者改建的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