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