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机动车或者行驶证,责令限期维修,并按照每台机动车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