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相结合,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

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单位,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