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符合本市地域特点的树种规划。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树种规划时,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城市绿化应当遵循本市树种规划,合理配置市树、市花。不得在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使用规划外树种。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