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城市绿地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

(一)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性资金;

(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投资;

(三)开发建设单位纳入综合开发计划的建设资金;

(四)其他渠道。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