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学校区域,是指学校红线内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学校周边区域,是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应当保持的安全距离;没有规定的,是指距离学校红线一百米以内的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