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葬坟、修墓(含立碑)、毁林开荒;不得建设危害文物安全、破坏遗址历史风貌或者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

对已有的危害文物安全、破坏遗址历史风貌或者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建(构)筑物和设施,望城区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整治或者迁出。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