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不少于五十平方米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其他依法应当具备的条件。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