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督管理,向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节能目标,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