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分,结合公园广场自身特点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广场内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并设立显著标志,告知该公园广场的环境噪声限值、禁止事项、相关活动开展的时间规定等。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应当设置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噪声监测设备和公共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测并显示噪声值。

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发现游人有违反公园广场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