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两侧绿化设计应当根据不同等级道路控制线确定绿化带范围。绿化应当体现林区特色,打造生态廊道。

公路两侧绿化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构筑不同树种、高度、冠形、色彩和谐有序的自然天际线。公路管理养护区、服务区、停车区和互通式立交等区域的绿化设计,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