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文明单位变更隶属关系,改变名称,合并、分立以及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命名机关同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对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单位,应当由原命名机关重新命名;对终止的单位,文明单位称号自然终止。

奖 励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