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单位其原料和成品采购、保管的主要人员,必须由保持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储存、生产、加工、销售等主要岗位和环节,必须由保持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人员监督。

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生产工具、储存容器和加工、储存出售的场地必须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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