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处理重要来信和网络投诉,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处理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国家机关负责人可以采取专题接访、重点约访、视频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协调处理相关信访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