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Chapter 4 工作报告的审议计划和预算的审查Article 26Amended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汇报。财政经济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交市人民政府。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