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村庄、集镇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公共设施的建设。

村庄、集镇自筹资金建设的供水、排水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实行有偿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