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保护、抚养、教育的首要责任。

家庭中的其他成年人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保护、教育未成年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而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