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