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血站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为献血者发放献血纪念品或者误餐费、交通费。

公民参加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可以适当给予误餐费、交通费等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