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森林采伐实行限额管理,经批准的采伐限额不得突破。

单位和个人投资营造的商品林在森林采伐限额内,可自主确定采伐林木的年限、数量和方式。

非林地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凭村民委员会证明,经乡(镇)林业工作机构核准后方可采伐。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1